| 索引號 | 53040020261649461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6-02-14 |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登)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登)
——2026年1月22日在玉溪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仕明
2025年工作回顧
過去的一年,在市委和省檢察院的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全市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省市委和上級檢察院工作安排,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在法治軌道上維護穩定、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守護民生。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各類案件10097件,10個案件入選最高檢和省檢察院優秀案例,9項工作在全國、全省檢察機關作經驗交流,10個集體和83名個人受到黨委政府和上級檢察院表彰。
一、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持續擦亮絕對忠誠的政治底色。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抓實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專題學習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制定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21條措施,做到學習與貫徹一體推進。規范兩級檢察院黨組向同級黨委和上級檢察院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工作,市檢察院主動請示報告重大事項26件,報備重大案件71件。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管理,對重大敏感案件做細做實“三同步”工作。
扎實開展學習教育錘煉黨性。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扎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清單式細化工作任務,在學查改上下功夫。深入查擺影響檢察機關作風建設成效和履職辦案質效的突出問題,從嚴從實抓好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機制10項,舉一反三整改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立行立改問題,努力把“問題清單”轉變為砥礪作風的“成效清單”。
不斷增強接受監督的政治自覺。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情況,及時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向政協通報工作情況,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聯系,聽取意見建議。常態化走訪聯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對市“兩會”上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梳理分解形成64項任務清單并立項督辦、跟進落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公開重要案件辦理情況,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178件次,確保檢察權為人民行使、受人民監督、讓人民滿意。
二、堅持以維護穩定為根本,推動更高水平平安玉溪建設
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批準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029人,提起公訴3150人。起訴偷越國(邊)境和跨境販毒、賭博、電詐等犯罪271人。依法從嚴懲治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106人,有力震懾犯罪、安定人心、維護穩定。依法打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起訴涉惡犯罪13人,起訴涉槍涉爆犯罪38人,起訴“黃賭毒”“盜搶騙”、重大責任事故等犯罪596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懲防并舉促進社會治理。全面準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251人、不起訴799人;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強制措施30人;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77.33%的犯罪嫌疑人在檢察環節認罪認罰,一審服判率98.38%;加強行刑反向銜接,對應受行政處罰的被不起訴人,移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處理333人。依法規范落實辦理醉駕案件意見,起訴1056人,同比下降10.74%。
推動矛盾糾紛法治化實質性化解。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檢察實踐,扎實開展“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把防范化解矛盾糾紛貫穿檢察辦案全環節,促成刑事和解104件、民事和解93件、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6件。主動融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明確檢察機關融入履職18項工作內容,12309檢察服務中心與綜治中心銜接聯動,派出11名檢察人員常駐開展工作,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化解95件次,推動源頭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三、堅持以保障發展為要務,服務玉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起訴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247人。護航重點產業發展,起訴涉煙犯罪64人。扎實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監督公安機關撤銷案件13件,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掛案”10件。針對民營企業內部貪腐問題,起訴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犯罪16人。辦理涉企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96件,助力企業健康發展。筑牢金融安全防線,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洗錢等犯罪27人。
依法保障玉溪生態文明建設。嚴懲破壞環境資源犯罪105人,立辦公益訴訟案件80件。持續融入“三湖兩江”保護,在推進杞麓湖綜合治理中,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以入湖河道生態水質提升、徑流區水土保持等為監督切入點,助力杞麓湖脫劣攻堅。認真開展檢察公益訴訟服務綠色低碳發展專項監督,加強城鎮、農村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督促回收、清理生產生活廢棄物2萬余噸,助推“無廢城市”建設。
服務鄉村全面振興。聚焦耕地保護、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起訴非法占用農用地、制售假冒偽劣農資、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11人,立辦涉農行政、公益訴訟案件64件。
合力推進反腐敗斗爭。強化監檢銜接,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辦理監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職務犯罪80人。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起訴行賄犯罪17人。
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高質效履職書寫檢察為民答卷
用心守護民生民利。起訴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32人。起訴電信網絡詐騙、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等關聯犯罪114人。起訴制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9人,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專項監督,督促整治社區超市、外賣平臺食品安全隱患,織密“防護網”。以“如我在訴”的同理心辦好群眾信訪事項,對收到的525件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院領導包案70件、接訪下訪58件,組織檢察聽證146場次,更好地為群眾解“法結”化“心結”。
加強特定群體和勞動者權益保障。為農民工、困境婦女、“一老一小”撐起法律“保護傘”,支持民事起訴50件,發放司法救助金18.5萬元。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欠薪問題綜合治理,助力農民工追回欠薪227萬余元。聚焦新業態勞動者司法需求,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外賣、快遞企業與符合條件的“外賣騎手”“快遞小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傷保險。
強化涉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深入開展“利劍護蕾”專項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8人。完成9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證和保護中心建設升級,協同多部門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多元綜合救助。對涉罪未成年人“寬容不縱容”,犯罪嚴重的,提起公訴122人。協同推進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級干預矯治,設立駐校檢察工作室,助力專門學校規范運行。全市60名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送法進校園144場次。會同婦聯、關工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發出“督促監護令”79份。針對校園及周邊安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控輟保學機制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發出檢察建議8份。
五、堅持以法律監督為主業,切實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著力加強刑事檢察。成立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制發工作規則,提升整體履職效能。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扎實推進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加強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會同公安機關深化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監督立案8件、撤案38件,追捕11人、追訴14人。加強刑事審判監督,提出抗訴15件。加強刑事執行監督,實現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檢察聽證全覆蓋,實質化審查“減假暫”案件1909件,提出監督意見196人次;加強財產刑執行監督,提出糾正意見38件。
精準開展民事檢察。辦理各類民事檢察監督案件340件。對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2件,對民事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87件。辦理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0件。認真開展涉民事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監督活動,監督糾正違法終本執行程序導致當事人權益不能及時實現等案件6件。
持續做實行政檢察。辦理各類行政檢察監督案件627件。加強對生效行政裁判、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45件。對在履行行政訴訟監督過程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16件。穩步推進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試點工作。
強化公益訴訟檢察。立辦公益訴訟案件216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122件;對發出公告或檢察建議后,未落實公益保護責任的,依法提起訴訟16件,法院支持率100%。提升公益訴訟辦案質量,41件案件被省檢察院評為高質效案件。充分發揮政協提案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轉化工作機制效能,按照“成熟一件、辦理一件”的原則,逐步啟動立案調查。
依法穩慎開展檢察偵查。與市監委聯合制定加強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管轄和線索移送協作配合機制。在全省率先建成集遠程指揮、適時調度、數據分析、辦案保障為一體的智能化辦案工作區。
六、堅持以強化自身建設為支撐,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過硬檢察隊伍
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檢。持續深化“清廉機關”建設,壓實黨組主體責任,做到談話提醒全覆蓋、常態化。主動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加強內部監督,專設機關紀委書記,統籌推進違規飲酒、違規吃喝、干部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扎實開展嚴肅財經紀律自查自糾。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持續營造嚴的氛圍、樹立正的風氣。
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隊伍。常態化開展政治輪訓、業務培訓。認真開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推動公訴人辦案質量與出庭能力同步提升。把基層檢察院檢察人員參與辦理大要案作為培養鍛煉能力素質的重要舉措,得到最高檢肯定。優秀人才競相涌現,2人榮獲第七屆云南省“十佳公訴人”,1人獲評云南省行政檢察業務標兵,2人獲評云南省行政檢察業務能手,47人入選全國、全省檢察機關專業人才庫。
持續優化檢察管理。一體抓實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每季度開展辦案質效分析,強化案件流程監控,規范檢察業務應用系統使用管理,組織開展長期未結案件專項清理、涉案財物專項檢查,促進檢察管理提質增效。優化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模式,召開講評會總結復盤,有效提升辦案質量、規范辦案行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兩級院入額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委會21次。
全面夯實基層基礎。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當、不合理考核的部署要求,扎實開展為基層減負一致性評估,組織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基層檢察院疑難復雜案件164件次,切實為基層減負、賦能。在黨委關心下,調優配強基層檢察院班子成員6人次,從基層檢察院副檢察長崗位提拔擔任基層院檢察長1人、市檢察院部門正職1人,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深入推進數字檢察戰略,運用法律監督模型發現監督線索并成案294件,以科技賦能法律監督提質增效。
2026年工作意見
2026年,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錨定省委“3815”戰略發展目標,聚焦“十五五”時期玉溪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找準檢察履職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全力服務保障建設政治清明、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現代化玉溪。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強政治建設,深入踐行對黨絕對忠誠。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推進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學習好貫徹好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做到黨的中心工作推動到哪里,檢察工作就跟進到哪里。嚴格落實“第一議題”、督查督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完善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機制,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在檢察機關落地見效。
第二,強化檢察監督,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以更優更實的檢察舉措為玉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百姓安居樂業保駕護航。推動更高水平平安玉溪建設,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懲治嚴重刑事犯罪,寬嚴相濟促進犯罪治理、社會治理;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防止和糾正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司法;加強生態環境檢察工作;結合檢察職能,推進產業興市、創新活市、生態立市。鞏固深化“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成效,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未成年人保護、食藥、社保、醫療、消費等民生領域強化法律監督。
第三,深耕主責主業,更加有力維護執法司法公正。全面加強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等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加強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推進涉民事終本執行程序監督活動。加強行政訴訟監督,深化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加強公益訴訟監督,聚焦法定領域,全面充分履職。
第四,全面從嚴治檢,在檢察改革中固本強基。強化領軍型、復合型人才培養。深入實施數字檢察戰略。進一步優化檢察管理,夯實基層基礎,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持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牢固樹立“習慣過緊日子”的思想,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準確規范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過硬檢察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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